重新开始读福尔摩斯,带感。

第一次读福尔摩斯是十年前的一个暑假,在武汉,忘了什么原因去的,住在三姨婆家。跟哥分一张床睡,两兄妹每天都百无聊赖的,每天睡醒就吃,完了就看一整天的书。

晚上就陪三姨婆三姨公看电视剧,白求恩,强烈的英雄主义。

武汉是火炉,夏天更不得了,热得提手就要掉汗。

再后来一个暑假在上海和杭州呆的。外婆外公是浙江人,所以也不知羞把上海当家,对上海嘛老是就有一种归属感。

适应纽约的生活却没有要融入的意思。始终是一文化差异,在十七八岁的时候来的美国,感觉是最尴尬的时候了,刚对一个世界有自己的认识有自己的构图的时候要去适应另外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世界。花了那么一点时间适应过来。可是性格关系吧,纽约真不是我理想呆的地方,不过这里真是一个很好的过站。

人生吧,就无非不断地从一个点跳到另外一个点。

长得不安份,年轻嘛还不求稳定,还没有说想在哪个地方落叶归根的。

筹谋着一天有能力了,每个地方都要去看看。

也是一幸运,肩膀上没什么需要负担的,不止一个人跑来对我诉羡慕。

人嘛真奇怪,我自个儿一个人,倒挺享受,没什么需要别人陪不陪的。

到哪儿都喜欢一个人,除非非得要说话了,不然自己一个落得自在。

却一个劲儿老是有些有的没的,身旁已经呆一个爱情长跑女友的甚至是结婚了的男生来说寂寞。

我心里真是一个去,心想你长大没有啊?这不讽刺吗。艾玛真对不住了,我不吃这一套。

大概就是从我身上看见了他们没有的自由。

可是小子啊,路是你挑的,吃了又要叫腻,啧。

可是随便吧,反正就是每个人生活不一样,那是别人的生活方式,每个人都怎么开心怎么着。

我反正正享受自己一个呢。

踏踏实实真真切切地生活着,心一个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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